福州首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7日讯 一直以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及人身、损坏财物事件时有发生,而当事人往往遭遇申诉难、索赔难。如何减少“武疯子”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成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待突破的瓶颈。为破解这一难题,福州市综治办在全省率先创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以政府出资投保的方式,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人毁物造成的后果,通过保险理赔形式来减少损失。 保险险种类别分为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其中,监护人责任险指的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福州市辖区内因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这里所指的精神障碍患者,包括肇事前已经被鉴定为精神障碍患者和肇事肇祸后经鉴定为精神障碍患者。未经鉴定的精神障碍患者在肇事肇祸后经鉴定为精神障碍患者,其鉴定费用包括在理赔范围内。 监护人意外伤害险指的是3级及以上居家养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在保险期间遭到其所监护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意外伤害,并导致身故、残疾或产生意外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依照约定给付保险金。其中,监护人主要指精神障碍患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若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子女、父母不履行,不能履行监护责任时的其他实际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 保险范围既包括已经排查出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也包括尚未排查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全面覆盖发生在福州市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含医疗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人民币3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后,各县(市)区综综治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先行初步认定,若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的,在当地立即拨打95518专线进行电话报案,并在报案后1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综治办备案。 (记者 林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