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打亲情牌 小夫妻破镜重圆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7日讯 火冒三丈地去法庭办离婚,结果却笑拥着走出法庭。31岁的福清媳妇小芬(化名)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与丈夫王强(化名)濒临破裂的夫妻感情,在福清法院东张法庭法官主持调解下,夫妻俩冰释前嫌,神奇地“复合”了。 王强是福清市东张镇人,小芬则来自陕西。9年前,小芬与王强经人介绍认识,交往一个多月后,俩人就登记结婚,目前已育有两个可爱的女儿,大女儿8岁,小女儿3岁。 薛瑜(中)与同事正在研究案情 王强在福州开店,小芬在家相夫教子,一家四口和和睦睦。但是,或许是缺乏了解,婚后俩人常常为了一些琐事争吵不休,王强甚至断了小芬的经济来源。于是,心灰意冷的小芬向东张法庭递交诉状,要求与王强离婚,并要求各抚养一个女儿。 9月中旬,东张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小芬和王强及其双方家属、代理律师先后来到法庭,一见面,夫妻俩情绪激动,剑拔弩张,争吵之声不绝于耳。此时,他们遇到了东张法庭庭长薛瑜。 “这也是我调到东张法庭接手的第一个案子。”薛瑜经过仔细询问和调查,认为婚姻是人生的大事,小芬与王强仍有夫妻感情,尚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决定进行调解。 “你跟王强结婚多年,一个家庭的成立并不容易,对于离婚你还是要慎重考虑,你能否给对方一次和好的机会,也等于是给自己一次机会。”薛瑜将小芬单独叫进调解室,打开了话茬。 “刚刚我也想了很久,结婚这么多年来,他确实也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我们还有两个小孩,这些年的感情说放也是很不容易的。但我们天天争吵,你说哪有办法一起生活下去?”泪珠在小芬的眼眶里打转。 见到小芬心里最牵挂的是两个女儿,薛瑜开始改变策略,不再谈婚姻本身,而是跟她谈起了女儿。一谈到女儿,小芬憔悴的脸上立刻绽放出了异样的光芒。 “你小女儿才3岁,如果你们离婚了,女儿怎么办呢,她以后能健康成长吗?” 薛瑜轻声地问道。小芬听后陷入了沉思。 (下转4版) (上接1版) “如果王强以后能改正缺点不再跟我吵架,我可以再给彼此一次机会……”小芬的语气缓和了许多。 紧接着,薛瑜又单独把王强叫进来:“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想的?”“我从没想过要离婚,我们夫妻还是有感情的。当然我的性格比较急,有时会与小芬吵架,但我不想因为这些问题离婚。”王强显得很焦急,“我很希望能给小孩一个完美的家庭。如果可以,那些缺点我都可以改。” 看到王强有悔意,薛瑜接过话茬:“看人要看长处,柴米油盐的日子哪能不磕磕碰碰?只要双方珍惜夫妻感情,以家庭、子女的利益为重,做到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谦让、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夫妻感情才会长久。” “你们都好好想想吧。要珍惜曾经拥有的那份甜蜜爱情。”薛瑜把夫妻俩重新叫到一起。听着薛瑜暖心的话,夫妻俩不禁心头一热。 王强鼓足勇气走到小芬面前:“老婆你不要哭了,我们以后好好过日子!”说着,他一把将小芬搂进怀里,小芬在王强怀里泣不成声。 “谢谢法官挽救了我的婚姻,谢谢法官挽救了我的家庭……”说完这话,俩人幸福的笑容映在脸颊。 “婚姻比谈恋爱时多了许多责任,俩人应该相互体谅、相互扶持,一起将家庭维持下去。”见夫妻俩牵手离开法庭,薛瑜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说,那也是她最幸福的时刻。 薛瑜告诉记者,事实上,离婚案件有些当事人并不都是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而引发的,有的人是因一时冲动。如果一判了之,则会引起不良的社会效果,这就需要法官洞察夫妻双方的真实想法。 (本报记者 陈钦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