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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院长约访当事人化解执行疑难案

2016-11-10 09:30: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0日讯   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志伟参与化解福清法院一起执行案件。

根据福州中院院领导每日轮流接待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胡志伟就申请执行人林某因执行标的一时无法执行到位而申请的网上预约,专门安排时间接访林某。

据了解,林某预约来访的是与被执行人福清某房地产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福清法院、福州中院分别作出民事判决,判决福清某房地产公司应当对林某进行赔偿,安置因使用林某原购买的两块别墅土地,应在原址或者接近位置上向林某赔偿。执行过程中,林某要求将诉讼保全所查封的房产直接安置给其所有,但福清某房地产公司认为该保全财产已经安置他人,对赔偿给林某的房产早就另外预留,而且拟赔偿的房产面积、位置等均符合生效判决的要求,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接访过程中,胡志伟耐心听取了林某的诉求, 对林某提出的疑惑耐心地进行解答,并对两级法院参与化解该案的执行人员进行指导,制订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在向林某进行了法律风险分析后,林某接受了房地产公司预留的安置房产。一起执行难案,终于圆满结案。

(李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