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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燕:破产案件审判专家

2016-11-24 08:45: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4日讯   今年34岁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审判员张小燕在法院工作已近10年。忙,是她的工作常态;拼,是她的工作态度;真,是当事人对她的称赞。

2014年年底,泉州中院民二庭收到了申请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诺奇公司”)重整的相关材料。然而,《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泉州法院系统尚未审理过企业重整案件,诺奇公司又是H股上市企业,我省其他地区亦无此类案件审理经验,全国更未有成功重整的案例,办理该案的难度可想而知。“我来试试吧!”当时还在民二庭工作的张小燕主动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

承办该案后,张小燕开始潜心学习破产法律知识,还多次奔赴厦门、温州、杭州等地法院学习取经。因当时诺奇公司已停牌,担心让企业处于更不利境地,她又研读香港联合交易所关于上市企业的相关资料,为诺奇公司争取时间。

在招募重组方、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张小燕坚持以普通债权人利益最大化、风险系数最小为准则,督促管理人依法开展工作。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有20余名加盟商心有不满,聚众信访。张小燕接到消息后,立即赶到现场。“我知道生活不易,你们加盟商的债权都是血汗钱,希望大家用理性的态度,依法维权……”她从法理、情理等方面做通这些债权人的工作,劝说他们通过合法渠道申报债权,实现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她成功化解了信访危机。

有人认为,承办破产案件,可以从中捞取油水。但在张小燕这里,她从不收取当事人一分一毫。作为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承办人,发挥着桥梁作用的张小燕与管理人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当年中秋节,管理人法务团队从外地回泉州后,带来当地特色月饼,原想送给她,却被婉拒了。她不仅从严要求自己,还时常要求管理人在执行职务时尽量节省破产费用。

“企业已经没钱了,现在每增加一分钱的破产费用,债权人就少清偿一分,所以要尽量节省。”她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用真心换取真心,她的这份真诚朴实也深深地感染着管理人和该企业的老员工们。

今年8月底,历时近一年半的诺奇公司重整案最终取得了成功,重组方的资金全部到位,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在付出诸多心血后,看着诺奇公司完成企业管理权顺利交接,张小燕才松了一口气。

“诺奇迎来重生离不开小燕姐,她一直以来的尽心尽力令我们十分感激!”作为诺奇公司的老员工,小高的一句话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从办理金融案件的新人迅速成长为破产案件审判专家,张小燕已参与办理了7起破产案件,其中4起案件担任审判长,为金改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面对多方赞誉,张小燕谦虚地说:“我只是做好了自己的分内事而已。”

安静地做好分内事,这就是张小燕。10年来,不论是在综合事务或审判一线岗位上,她总是以一颗热诚的心竭尽所能地审好每一起案件。

(本报记者 林扬阳 特约记者 蔡崇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