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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定(试行)》出台

2016-12-07 08:56: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石化企业消防建设有章可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7日讯  日前,省公安厅、经信委、交通运输厅、国资委、安监局联合印发了《福建省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规定(试行)》,标志着我省首部针对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规范正式出台,填补了我省该领域的政策空白。

《规定》明确了建队的范围及消防站类别,确立了专职消防站的选址与建设标准,细化了专职消防员车辆器材装备配置标准,设定了专职消防站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专职消防队的管理主体,要求专职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要求队伍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在确保24小时执勤的情况下,实行轮休调休等不定时工作制;规定了作战训练具体要求,并统一了标识标牌。

该《规定》是与公安部等十三部委《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相配套的重要规范化文件,它的出台是我省推动石化企业建设专职队的一项重要举措。石化企业专职队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石化企业抗风险能力,是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 雷闽娟 通讯员 唐晓东 苏雅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