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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老赖”来学法

2016-12-09 08:58: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  庄严的法庭,明亮的灯光,整洁的坐椅,却不见法官、检察官和原被告的身影,反而是台下的听审席上坐满了人。这是12月4日,记者在三明市梅列区法院见到的一幕特殊场景。

“大家好,我是梅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马骞。今天为何召集大家来这里,是因为你们都在我院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而且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马骞说,召开集中约谈被执行人现场会的目的,主要就是让大家认识到当前严惩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以及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广大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我要介绍作为被执行人需要知道的法律规定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大家要认真学习……”庄严的法庭内,马骞的声音掷地有声。在座的失信被执行人有的安静聆听讲话,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有的则用双手捂住脸庞,躲避法院工作人员的视线;有的则紧紧攥着文件,坐立不安……

记者了解到,当天被约谈的80名“老赖”中,有公职人员、个体户、包工头等,案件类型包括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抚养费、合同纠纷等。其中有部分被执行人确实因为经济下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或投资失败,属于履行义务有困难;但也有一部分人是有财产而不履行,当上了“老赖”。

马骞介绍,当前执行难问题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引发了社会普遍赞誉和广泛共鸣。至今为止,三明市已经宣判了10多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有100多起,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将成为接下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重心。

“执行难反映的是个人的诚信缺失,诚信是国家和社会的基石,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失信已经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对诚信的呼唤,建立诚信体系,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注的话题之一……”马骞介绍,为惩治“老赖”,法院将采取包括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等多种惩戒方式,促进被执行人全部主动还清钱款。

会后,这些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权威的重要性,并签订失信被执行人具结书,表示将积极筹款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本报记者 黄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