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惠安县公民持居住证可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

2016-12-09 09:13: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9日讯  近日,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已在惠安地区全面铺开。对于换领完居住证的外来市民而言,出境旅游、学习、经商……这一切手续办理将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在当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在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无需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据惠安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许文华介绍,自2016年12月1日起,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持有合法有效居住证的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以在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出入境证件,居住证持有人既包括外省户籍人员,也包括本省户籍人员。

据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证签发地申办出入境证件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办证便利,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以证明其在当地长期居住,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即可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各类赴港澳地区签注、各类赴台湾地区签注(除赴台定居外)。

(林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