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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心五巧”调解工作法

2016-12-19 10:54: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如何将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且看莆田市城厢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王琳的高招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作为莆田市城厢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一名专职调解员,王琳总是努力将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20年来,他运用娴熟的工作技巧,认真做好每一起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推行“四心五巧”调解工作法,推动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规范开展,提升城厢区交警大队专职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他工作认真负责,将全部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矛盾化解工作中,让当事人从情理、法理和事理上选择和接受调解协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在王琳和同事们的努力下,快处中心成立一年多来,共调解8931起,调解率94%,收到锦旗6面,被列为文明行业示范点,荣获市公安局集体三等功。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平时只有加强专业学习,才能公正调解。

“四心”:公心

公心是对调解员的首要要求。只有公心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为成功调解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具体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始终不忘“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要求。坚持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让每一起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

诚心

就是对待当事人以诚相待,真心交流,把当事人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坚决克服以管人者自居、高高在上的调解态度,让老百姓真切感到你是真心实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

耐心

就是要对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疏导当事人急切情绪,做到百讲不烦、百问不厌,不受当事人的情绪影响,保持平和的心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有理有节地调解每起案件。

恒心

就是调解要持之以恒,善始善终,不能半途而废,马虎应对。要有不怕失败的精神,充分应用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等多方面的手段来化解每一起纠纷,直至双方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