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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公检法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2016-12-20 09:31: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0日讯  近日,永安市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局发布联合通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通告》进一步明确公检法三机关在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中的职责分工,规定了通告对象范围、履行时间及地点、制裁措施等内容。《通告》告诫被执行人在限定时间内既不申报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经调查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失信公示、媒体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予以惩戒,或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快速立案、快速侦查、快速批捕、快速起诉、快速判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拒不执行农民工工资的赖账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吴海珠 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