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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伪造的借条

2016-12-20 09:45: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0日讯  恶意诉讼不仅严重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也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日,90后云南小伙李某就遭遇了因一张伪造的借条而与自己的前同事对簿公堂的恶意诉讼案件。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今年5月份,李某从云南来到福清一家公司上班。可谁料刚工作不到一个月,他在工作中不慎摔伤了手臂,于是他便找公司进行工伤理赔,公司安排方某负责李某的工伤理赔事宜。李某因摔伤觉得自己不能再胜任该工作,便选择辞职,打算换一家公司上班。

然而近日,在李某的工伤理赔款刚刚到手时,方某却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诉请李某还款2万元。索赔工伤却反成被告?李某对此也一头雾水。

李某接到福清市法院的传票后,立即赶到法院,案件经办人钟法官向他提供了一份方某出示的2万元借条,上面还有李某的签字与手印。

“钟法官,我实在是冤枉啊!我从来没有向方某借过钱。我才来那个公司不到一个月,跟方某根本就不熟,他怎么会借给我这个外地人这么多钱呢?我都不知道那张欠条是怎么来的?”面对“铁证”,李某却显得非常委屈。

钟法官觉得事有蹊跷,便立马联系方某,详细询问借款的来龙去脉。方某称:“2016年6月5日,李某来我办公室办理工伤理赔事宜,并提出向我借2万元,说是有急用,我看他一个外地小伙来这么远的地方工作也不容易,平日里看他也是个老实人。所以便把钱借给他了,这个事情有欠条为证的。”

“6月5日,我根本就没去找过方某,我当时都已经辞职了,在另一家公司上班,不信可以去调取我现在公司的监控录像,那公司到处都是监控,管得很严,出门都要登记。而且我根本没有写过借条。”李某质疑称,“方某给我办理工伤理赔事宜时,曾让我在许多空白纸上签名摁手印,那张欠条可能就是在那些有签名和手印的空白纸上补借款内容伪造而成的。”

当日,钟法官便前往李某所在的公司调取监控录像、询问门卫等人,证实6月5日当天,李某确实在公司上班,从未离开过公司。于是钟法官便怀疑这是一场恶意诉讼,便立刻通知方某、李某到法庭进行调查。

到庭后,方某又辩称:“借条上的日期当时是随便签的,还当场给了李某借款,具体哪一天忘记了。”

“你会无缘无故地把钱借给一个不熟的新同事?”钟法官厉声问道,“借钱时李某都没在你公司上班,你与他的关系并不熟,你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几千块,怎么会这么大方借钱给一个新同事?”

法官的调查让真相浮出了水面。第二日,方某便申请撤诉。钟法官对方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恶意伪造、变造证据,企图通过虚假诉讼谋取不义之财的行径极为恶劣。同时,这也妨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严重的话将需承担刑事责任。方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感谢钟法官,还了我清白。”真相水落石出,李某也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魏子焰 林怡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