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出台新规规范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1日讯 日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龙岩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龙岩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实施细则(试行)》,这意味着龙岩市律师在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时有了符合闽西红土特色、更接地气的制度规范。 该实施细则从五个方面予以规范—— 强化部门联动。在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过程中注重强化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协调配合。 明确参与范围。发挥律师专长,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从而达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对其参与范围予以了明确。目前,龙岩市法院共有4个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律师调解室、律师咨询工作室、律师接待室。 参与涉诉接访。建立律师定期接访制度,注重邀请律师参与日常的申诉化解。同时,重视工作方法探索。 “坐班值守型”化解。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值班律师,定期或不定期在法院提供的驻点场所为信访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专案专人型”“专家评查型”“援助代理型”化解。法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律师参与涉诉信访疑难案件包案化解工作,由律师协会向信访人推荐律师或由信访人在专门律师人才库中自愿选择律师,实行专案专人服务。通过律师协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涉诉信访事项进行评析,提出法律意见和办理建议。 (陈立烽 汤影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