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法院与公安联手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让“老赖”无处“躲猫猫”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没想到法院的事儿公安也管,看来得小心,这黑名单影响太大了。”1月10日晚,被执行人许某外出躲债刚回家,就被龙海市角美派出所民警带走。紧接着,又被赶来的漳州市龙文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依法拘传至法院。 原来,2015年6月,许某多次向王某购买电池,但均未付款。王某曾多次催要货款,均被许某以各种理由拒绝了。2016年9月,王某将许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令许某偿还货款12200元,但许某仍不还钱。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 ,许某四处躲藏,刻意隐瞒去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找寻传唤未果,亦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案件暂时中止执行。 “很可能等赶到现场,‘老赖’已溜之大吉。”1月10日晚8点,当申请执行人王某得知被执行人许某回家的消息后,考虑到法院执行人员从执行局赶到许某住处需要较长时间,于是就近拨打了龙海市角美派出所报警电话。 接警后,该所民警不到10分钟就赶到现场,并将许某带回派出所询问。经核实被执行人身份后,发现许某系失信被执行人,且在龙文区法院有未结执行案件。派出所民警当即打通龙文法院24小时值班电话,并顺利联系上案件经办人。 执行法官收到消息后马不停蹄地赶往现场,及时将许某带回法院,并决定对被执行人许某实施司法拘留。当晚10时,漳州市拘留所依法对许某收押看管。次日清晨,许某联系亲友四处筹钱,向龙文区法院交纳执行款及执行费,案件顺利执结。 “这次的顺利执结,离不开我院和公安的互联互动。”该院执行法官介绍,这得益于漳州法院系统与公安机关建立起来的执行信息和警力资源共享平台。据悉,该平台建立后,对那些故意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一旦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立即由公安出警抓获,随后移交法院。联动机制不仅拓宽了执行渠道,提高了执行成效,也对那些蓄意逃避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江晓倩 余瑞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