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四个到位”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6日讯 近年来,为了畅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龙岩市司法局不断加强基层便民窗口建设,落实法律援助制度,保障经费投入,成效显著。2016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18件,共2968人得到援助,接受法律咨询9491人次,为受援人免除法律服务费913.7万元,减免缓交诉讼费458.56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4648.98万元。 为了保证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龙岩市市、县两级共八个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全部一楼沿街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全市各中心在乡镇司法所和市、县(市、区)总工会等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225个。龙岩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精准援助,把全市11.07万贫困人口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建立律师派驻行政服务中心、法院、看守所值班制度,强化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健全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最大限度地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在全省率先创新“一案一卡”评议卡制度,加强质量监管。2001年以来,龙岩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647件,案件增长率居全省前列。 (胡秀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