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仙游县检察院环保专项监督活动侧记

2017-02-15 08:44: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了母亲河碧水长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5日讯  木兰溪,为我省八大河流之一,被称为莆田人民的母亲河。2016年3月,仙游县检察院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成立首个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创新开展“关爱木兰溪,保护母亲河”环保专项监督活动,将巡回检察工作和环保普法宣传纳入专项活动内容,把履行检察职能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仙游县检察院主要通过督政、督审、督案“三督”介入生态保护,取得了成效,也得到了当地百姓的欢迎。

主动出击 快速处置

民有所盼,我有所应。对美好生态家园的环境保护是仙游县当地群众的强烈期盼。

“你们检察院还有管环境监督?那某某房产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木兰溪,你们管不管?” 2016年3月31日,仙游县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一期“为生态护航,检察在行动”的内容后,在获得大量点赞的同时,网友这条特别的评论立刻引起仙游县检察院领导的注意和重视。

仙游县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科长立即和县环保局局长取得联系。经了解,该房地产竣工验收(含生活污水管道建设)权限不属于环保局,而属于住建局,后期监管也属于住建局。

2016年4月7日,仙游县检察院提请县政府,召集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及涉及的房地产负责人召开两次座谈会,经过查勘现场进行核实取证后,仙游县检察院督促住建局依法履职,责令十日内整改处理。

经过整改,2016年4月23日,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和鲤南镇管委会进行现场验收,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解决了群众关切的问题。

宣传保护 服务经济

环境保护不仅事关百姓,还与当地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2016年11月1日,仙游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室联合县环保局,到枫亭经济开发区开展环保执法督查活动。

活动中,联合督查组先后查看了园区内的四家重点企业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实地了解企业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治理情况,并对企业污染物处理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排查环境污染隐患。此外,联合督导组还与企业代表座谈,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并进行环境保护督导教育,引导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共同保护母亲河。

仙游县作为“世界中式古典家具之都”,时至今日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红木家具生产基地。与此同时,不法分子利用环境优势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2016年11月16日,仙游县检察院联合县森林公安深入榜头镇坝下工艺城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法制宣传。

联合宣传组走进重点区域商铺,通过“上门服务、现场说法”的方式,介绍仙游县近年发生该类案件的情况、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珍贵野生动物制品加工销售规范化管理等内容,共发出宣传材料3000余份。

在进行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的同时,积极向商户们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一起行动起来,共同致力于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木兰溪的生态环境。”

定期回访 落实整改

据统计,2016年整个环保专项监督活动中,仙游县检察院共发出了22份检察建议,如何验收一张张成绩单呢?

2016年11月29日,仙游县检察院联合县国土局来到大济镇开展国土执法督查活动,旨在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主要采取对行政机关回访、现场踏查等方式,重点监督对国土执法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活动中,联合督查组赴蒲峰村坑口沙石场、蒲峰村水井山采石场、钟峰村混凝土搅拌场,复查上述三个场违法占用耕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情况。通过现场踏查发现,蒲峰村坑口沙石场已清除原存在安全隐患的堆放物、蒲峰村水井山采石场已关停矿山并着手复绿、钟峰村混凝土搅拌场已拆除混凝土搅拌设备。对照检察建议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充分发挥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实现了从“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对促进行政部门依法履职、落实整改起到了推动作用。

“保护环境,你我同责。作为检察机关,我们有义务也有责任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说不,为全力推进地方的‘绿色崛起’保驾护航。”仙游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海说。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姚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