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晋江出台警辅人员管理规定
2017-02-20 09:46: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0日讯 日前,泉州晋江市政府于出台《晋江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让该市2000多名“辅警”走上正规化道路。 据了解,《规定》明确了辅警是指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明晰了勤务辅警可以履行的12种职责和文职辅警可以履行的4种职责,并规定辅警不得从事的9类工作及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同时,《规定》完善了待遇保障,将辅警纳入全市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辅警工资及日常管理等公用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薪酬参照晋江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核定,并进行动态调整。此外,“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也做了规定,工作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还将予以表彰奖励。 而在责任追究方面,《规定》明确了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阻碍辅警依法履职的,由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辅警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记者 瞿凌 通讯员 庄凌龙 叶珊伟 蔡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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