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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老区办原主任郎华安犯受贿罪一审获刑3年

2017-02-21 09:15: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记者昨日从宁德市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宁德市民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兼老区办主任郎华安(正处级)受贿一案,日前已由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郎华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经查,被告人郎华安利用担任宁德市老区办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老区项目申报、老区资金拨付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27648.4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郎华安接受组织调查时恰好59岁,但与一般的“59岁现象”不同的是,他不是趁着退休之前狠狠地捞一笔,而是细水长流,蚂蚁搬家,最大的一笔也不过几千元,受贿时间跨度长达十多年。临近退休时,他自以为 能“安全着陆”,不料天网恢恢,最终难逃惩处。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冯梅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