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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被随意更改 “免费送手机”暗藏玄机

2017-02-21 10:00: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当月1G流量没用完还要付100元违约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1日讯  “移动以免费送手机为幌子,骗不识字老人家签没告知内容的合同,变更更高费用的套餐!更奇葩的是每个月没有使用一定流量的话,还得付违约金,你说这样的套餐适合老人吗!”近日,读者黄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投诉了这么一件怪事。

免费送手机

随意变更用户套餐

去年12月29日,晋江市民黄先生的母亲接到自称是移动公司的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称其连续使用移动号码3年,可以免费送一部手机。“当时我母亲拒绝了,但对方一直纠缠着让报地址,无奈下我母亲还是把地址告知了对方。”黄先生说。挂完电话不到一个小时,一个送货员就将手机送来,并且还让黄先生的母亲签字确认。“当时送货员说手机送到了,得签下字,就拿了两张纸给我母亲,但对纸上的内容却只字不提,也没给我母亲一份。”黄先生说,他是后来向10086投诉,才知道当时他母亲签的那两张是合同。也是那个时候,黄先生才知道 其母亲原来的套餐被晋江市永和移动营业厅改了,现在这个套餐最低消费60元,短信500条,100分钟免费,两年不能变更套餐。并且,每个月必须要使用1G流量,否则要付100元违约金。

“你说这不是扯嘛,我母亲一个老人家,怎么会懂得用短信和流量?关键这些事先都没有和消费者沟通清楚。”黄先生对此很气愤,为此,他多次拨打10086投诉,却被告知“移动公司只认白纸黑字的合同,您母亲自己没看合同,得自己承担责任”。

经数次申诉

承诺恢复原来套餐

在10086申诉无效后,黄先生又联系了当地12315,工作人员称:黄先生不是当事人说不清楚,拒绝受理,要让当事人来投诉才行。“我母亲不识字,因为拨打这些电话都要拨键流转,所以她没办法直接投诉,而我也不在老家。后没办法,只能找人帮忙代拨,但工作人员称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当时没有告知合同内容,没办法调解,叫我们不要再给他们打电话。”黄先生认为,“这里面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合同应当不能成立。但移动公司没有履行调查义务,有偏袒的嫌疑,且存在违规经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理应得到相应行政处罚”。通过咨询,黄先生不得不继续向12300(省通管局)和移动服务监督平台继续申诉。

“经过无数次的申诉,我们终于等来了该移动网点负责人的电话,承诺我们归还手机后承担部分违约责任即可恢复原来套餐。由于老人家的证据意识不强,我们不得不妥协。”黄先生无奈地说。

律师提醒

明辨“免费” 慎订合同

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丁兆增律师指出,消费者遭遇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被运营商的宣传所吸引,在未认真审核相关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与运营商订立合同。消费者在订立合同前应当仔细审阅条文约定,对于权利义务及可能引起疑义的条款应要求对方明确说明。

“免费送手机”的优惠活动很容易隐藏价格欺诈,消费者看似免费获得一部手机,实则被捆绑了“每月最低消费”“机卡不能分离”等附加条件;如果运营商的工作人员没有口头告知,或者没有在宣传单页、购买合同上注明这些附加条件,则涉嫌价格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运营商将余下的话费转移到另外的手机号码上,如果被拒绝,可以向物价局投诉。

运营商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或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做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举报,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运营商改正,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赔偿消费者损失。

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需要消费者认真对待合同。对于有疑义或无法理解的合同条款在对方未明文解释的情况下,应当拒绝签订。

(本报记者 陈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