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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安局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

2017-03-01 09:10: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不能简单说“不”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福州市公安局于日前出台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严禁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简单说“不”。

福州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服务窗口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在原有的“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全市公安窗口单位面对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等,任何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说“不能办”,只能说“怎么办”;不能说“不是我们办”,只能说“该去哪儿办”;对于政策规定模糊、空白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先行受理并报告相关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严禁对群众简单说“不”,避免已存在或新发现的问题拖成历史问题。

福州市公安局还重申了健全“窗口首接负责”服务机制,明确第一位接待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的窗口工作人员是首接责任人,担负首接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当先行受理,及时移交或者将群众引导至有关承办人员处办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场明确告知,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据悉,《意见》不仅对规范接待流程作出规定,还从加强教育管理、抓实业务培训、落实服务保障、严格督查问责及强化宣传激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提出了“领导值班巡查”服务机制,并提出优化窗口环境建设、配强窗口服务人员、建立咨询引导平台等三项举措,还明确了督查问责机制。

(记者 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