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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警方通缉涉黑恶枪爆案件在逃人员

2017-03-01 09:22: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昨日上午,泉州市公安局举行“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专项行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公布举报“黑恶枪爆”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并公开通缉22名涉黑恶枪爆案件在逃人员,鼓励群众举报相关线索。

泉州市公安局表示,凡是公民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举报涉黑涉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予以奖励。其中,涉及枪、爆范围的有四种,主要有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枪爆物品,以及利用枪爆物品从事杀人、强奸、绑架、抢劫、伤害的等违法犯罪行为;涉及黑恶势力方面的共有五种行为,主要是一些黑、恶势力特征明显的诸如非法讨债、抢占地盘、“沙霸”“砖霸”“菜霸”“市霸”,以及充当赌场、娱乐场所“靠山”“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等黑恶势力。

向警方举报的群众奖励金从200元至2万元不等,根据公安机关从接获举报线索破获、抓获、收缴涉及黑恶、枪爆案件、人员及物品不同等级、数量进行分类: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不同督办、督捕等级,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不等金额;未列入督办督捕级别的,根据案件性质奖励2000元至3000元。根据收缴物品的数量分为三个层级,收缴物品数量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奖励200元至1000元;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奖励2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构成督办案件的参照督办案件级别奖励);构成刑事案件情节严重以上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避免发生重大涉枪涉爆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

截至目前,泉州全市共收缴枪支68支(其中火药枪31支),子弹2700发,炸药30公斤,雷管30枚,烟花爆竹9546件,仿真枪、管制刀具450把,立案查处枪爆案件(含烟花爆竹)17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3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捣毁窝点7处。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到各类举报线索57条,查证属实46条,兑现奖励金23000元。

22名涉黑恶枪爆案件在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记者 叶华南  特约记者 李肇兴 实习生 卢精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