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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坊司法所“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给当事人吃上“定心丸”

2017-03-07 08:5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本网讯  近日,建阳区书坊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肇事死亡引发的民事赔偿矛盾纠纷。

2月22日上午8时许,在书坊乡钱某村路口公车停靠站附近,吴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后方不慎撞倒走在前方的黄某,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发后,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书坊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迅速介入了解案情,并立即进行矛盾纠纷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对死者死亡基本事实均无异议,但围绕死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的赔偿金额发生争议,经过多次的协调,3月6日中午,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赔偿金额、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吴某同意赔付死者黄某家属医疗、丧葬费等赔偿金等各项共计人民币28万元,先支付6万元,其余款项分六年逐年支付。

由于肇事者吴某是外来务工人员,经济较为困难,为消除死者家属的顾虑,确保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书坊司法所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在司法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双方填写了司法确认申请书和承诺书,向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经法院审查,该人民调解协议书符合法定条件并受理,对双方当事人通过书坊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裁定有效,明确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书坊司法所在开展调解工作中通过组织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将纠纷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防止出现“调而不结”、调解反复,甚至诉讼,让当事人双方吃上“定心丸”,确保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书坊司法所 叶乃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