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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厦两地签订合作协议 提升食品药品稽查合力

2017-03-24 09:09: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4日讯   3月22日,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食品药品稽查区域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双方在稽查执法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案件线索须及时通知移交,对发函委托协查的案件须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需要当地公安机关配合的案件须积极联系并派员支持,全面推动稽查执法合作的高效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着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共筑食品药品安全铜墙铁壁”的工作目标,泉厦两地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在前期深入调研交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区域执法合作经验做法,决定探索构建以案件协查联动、案件查处联动、信息沟通联动等为代表的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区域一体化机制,充分整合资源优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黄德志 李菁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