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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放管服”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2017-03-27 09:24: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放管服”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所在,去年以来,永春县始终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职能、提效能、激活力、促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用力、不断深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放管服”改革工作

    研究出台《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明确四个原则、制定十项举措、强化四种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着力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实现“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周密部署,确保圆满完成“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

    研究出台《2016年永春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优化政务服务等九个方面的任务,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面落实,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做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共调整2次县直相关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77项(行政许可70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190项,公共服务事项117项),其中:承接上级委托或下放12项,取消100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33项,新增91项,其他调整141项。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二是全面清理规范前置审批和前置中介服务事项。为使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设置更加合理规范、审批流程更加优化,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照公布的上级前置审批和前置中介服务清单,我县及时对县级行政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清理规范,全县共保留152项前置审批事项和147项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精简率分别达12.1%和17.9%。2016年10月份,对已公布的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行调整,共调整前置审批事项46项,其中取消32项,新增1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8项,其中:取消22项,新增6项。三是开展行政审批服务申报材料瘦身工作。按照“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要求,逐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各审批环节,进一步减少许可事项申报材料,压缩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全县共保留县级29个部门599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申报材料6265件;取消县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申报材料268件,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服务行为,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提速提效,切实解决审批服务事项申报材料不规范导致的“办证难、办事难”问题。四是开展政府内部审批清理工作。为有效减少政府内部运转环节,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针对县直部门保留的对其他部门(含下级政府)在项目、人事、财务、外事方面的内部审批权限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坚持依法清理、合理界定、上下衔接的原则,做到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清单与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互不交叉、相互补充,促进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设置科学合理,全县共保留15个单位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79项。五是全面完成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全县22个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运行,实现了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全覆盖。《永春县圆满完成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一文在市委办主办的《侨区快讯》上作工作交流。全县22个乡镇政府共保留权责事项4705项,平均每个乡镇保留权责事项213项;县直派驻单位共保留权责事项978项;县直有关部门委托、下放权责事项22项。清单公布后,明确了乡镇政府权力和责任范围,切实解决政府管理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六是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督促指导县直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对标找差,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并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落实双随机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主动监管、有效监管,探索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的联动。主动与省、市对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市场监管领域为重点,继续推进系统内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在条件成熟的领域积极进行试点,解决执法任性、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强化宣传,营造“放管服”改革良好氛围

    要求“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各相关部门根据《泉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报送本部门好经验、好做法,把经验做法信息的报送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形成改革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不断拓宽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广泛进行宣传,积极营造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对“放管服”改革的知晓度。2016年,我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报送的信息,被市审改办采用5条,位列全市前列,得到市审改办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