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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执法行动

2017-04-05 14:43: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加强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促进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规范管理,4月1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邓晓毅副支队长带队,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联合长乐大队执法人员在长乐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工作。

执法人员检查酒店6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经营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情况,查获了大鲵1尾、花鳗鲡3尾,执法人员当即在营前渡口将其成功放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海鲜酒家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教育,并分发宣传材料,各餐馆负责人纷纷表示会认真学习宣传资料,自觉抵制销售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随后,执法人员前往潭头镇闽江口湿地博物馆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围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活动主题,耐心地向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并发放《国家野生水生保护动物》的宣传图册和宣传资料。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执法车辆3辆次,发放宣传册130余份。

通过此次宣传执法活动,普及了保护野生水生动物等知识,进一步唤起广大群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和热情,提高社会各界保护野生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让更多的人自觉地参与到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

作者: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邱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