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
典型引路 典型带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4月19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泽中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所作出的重要指示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 会议强调,学习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到三个忠诚:一是对党忠诚,感恩组织。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章程、党的宗旨和党性要求,做到个性服从党性,个人服从组织,感恩组织,服从组织,积极为党工作。二是忠诚于人民,感恩人民。党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检察机关必须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人民,时刻关注人民的利益”,在执法中了解国情和民情,增强人民群众观,履行群众观。三是忠诚于事业,感恩事业。要不忘初心,立足日常,立足岗位,身体力行,作出奉献。 会议要求,省院机关要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和加强“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上走前头作表率。省院机关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查找差距,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要向先进模范和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把先进典型的精神转化为前行动力。特别是当前面临检察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要认识、理解和服从改革,坚持讲政治讲奉献,拓展和提高正确对待利益调整的情怀和境界。要注意发现系统内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通过典型带动,把学习廖俊波同志事迹不断引向深入,更好地推动检察工作。 (记者 雷闽娟 通讯员 傅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