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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法学会实现县级全覆盖

2017-04-21 08:21: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1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福州市法学会四届三次理事会上获悉,截至2016年11月,福州全市12个县(市)区已全部挂牌成立法学会,县级法学会的组建工作已顺利完成。

据了解,福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于2016年5月联合下发《关于挂牌成立县(市)区法学会的通知》(榕委政[2016]46号),把挂牌成立县级法学会纳入综治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政法综治工作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共同督查、共同考核,要求尚未挂牌成立法学会的县(市)区政法委必须按照全省法学会工作推进会的部署,按时挂牌成立县级法学会。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多次到各县(市)区传达上级关于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精神,沟通协调、指导督促挂牌成立法学会的相关事宜。

在法律服务方面,福州市法学会更是创新模式,与长乐市法学会联合启动互联网+法律服务试点工作,利用互联网技术与法律服务高度融合的创新平台,与中小微企业、各工业产业园的入驻企业在基层法律服务、公益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合作,利用移动互联网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以及法律事务线上委托等,让“掌上法律服务”走进中小微企业,走进千家万户,让法律服务更加贴近民生、普惠大众。

(记者 林珊 实习生 黄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