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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不避让消防车 奥迪车主被警告处分

2017-04-24 10:18: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交警:避让执勤车辆闯红灯不属违章行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4日讯   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是车辆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可莆田一位奥迪车主为等红灯,不避让后面急于去现场救火的消防车,为此,该车主被交警部门警告处分。那么,闯红灯避让执勤车辆属违章行为吗?

为等红灯不让道

消防施救被拖延

4月13日下午3时40分许,莆田市荔城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辖区新度镇一处民房起火,一辆消防车紧急出动。“当时不是高峰期,路上车辆不多,前几分钟都比较畅通。”赶往救援的消防队员小陈介绍,当他们赶到莆田城区荔园中路与文献东路交会路口时,一辆白色奥迪车在红绿灯前缓慢行驶,最终停在路口等红灯。

小陈和战士们很着急,他们无论如何都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因为哪怕晚到10秒,火势都有可能变得完全不一样。警笛一直在响,小陈他们也用扩音器喊话,可奥迪车主只摇下车窗往后看了一眼,并没有让开路。

“小车可以开到左右两侧避让,前面空间很充足。”小陈说,消防车被拖延了1分钟多,所幸当天的火势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

车主认错态度好 受警告教育处分

随后,莆田市消防支队向交警部门反映奥迪车不让道情况。

4月18日上午,莆田荔城交警通知奥迪车主到交警部门进一步核实。奥迪车主到达交警部门后,表示当时交通警示灯是红灯,他也知道避让消防车交警应该不会处罚,但是怕举证难,所以一直不敢往前开。车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类似错误。

荔城交警看到奥迪车主认错态度诚恳,并且幸好当日的火势不大,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对奥迪车主进行警告教育处分。

交警说法

避让执勤车辆闯红灯不属违章行为

据荔城交警杨羿介绍说,按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若驾驶人在看见此类特种车辆施行使命时,不予让路,交管部门可依法采取扣3分、罚150元的处罚。车子遇红灯停于路口时,要先礼让执勤车通行,可“打亮故障灯”,“缓慢”通过停止线,同时“往左或往右靠”使车辆斜停,让执勤车有足够空间通过。

交警部门提醒说,车主不必担心为避让执勤车辆机动车闯红灯会被拍。因为每一组车辆违法的照片在录入系统前,交警部门都会经过甄别筛查,一旦发现是因避让特种车辆,不会录入。即便被拍到违章,车主也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核实后将会撤销违章行为,免于处罚。

(本报记者 陈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