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清流县法院家事纠纷调解有办法

2017-05-03 09:22:42 来源:福建法治报

婚姻“亮红灯” 设立“冷静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日讯   “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我们感情不和,必须要离婚!”十多年的夫妻感情,还是经不起琐碎生活的磕磕碰碰。2016年11月的一天,庄女士来到清流县法院要求与丈夫李某离婚,用庄女士的话说,俩人的婚姻已经走到了尽头,“这婚必须得离”。

“我坚决不同意离婚!”丈夫李某感叹,十多年来双方曾像初恋般恩爱,一直是别人嫉妒而又羡慕的夫妻,这样幸福美满的家庭怎么能说散就散?“要是她对我有什么不满,我一定改。想要离婚,我是不会同意的!”

为了尽力修复夫妻双方的感情,清流县法院近期在审理这起离婚纠纷案时设立了6个月“冷静期”,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在审理庄女士与李某离婚纠纷案中,法官了解到庄女士与李某是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错。“1999年6月,学习电工技术的李某从学校毕业后到厦门某公司工作;2000年8月,与庄女士认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2003年4月俩人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夫妻恩爱和睦。”法官说,在厦门生活期间,李某在公司上班,下班后帮助庄女士在外摆摊,而后开起了自己的店铺,一家人的生活虽然辛苦却不失温馨幸福。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8月,因李某父亲年迈身患疾病,需进行连续的手术,作为家中独子的李某为尽孝道,与庄女士协商辞去厦门的工作和生意,回到清流老家谋生并照顾父母。回到清流后,仍然是李某上班、庄女士经营店铺,然而从沿海到山区夫妻俩的收入大幅度减少,照顾老人和孩子的生活负担却越来越沉重。

2016年6月,庄女士经历了一次重大手术,出院后为了增加家庭收入,她无暇调养和休息便投入生意中。也许是身体上的变故带来生理上的系列反应,也许是多年艰辛暗藏的矛盾终有爆发的一天,庄女士开始对生活日益抱怨,对丈夫李某处处不满。

“俩人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错。近年来因经济状况的恶化、生活琐事的折磨,庄女士身体生理上的变化等,导致夫妻关系出现了裂痕。一方情绪触点爆发,但另一方有修复的诚意。”考虑到这些,法官找准时机,引导夫妻俩回望曾经的幸福,领悟平淡是真的过往;让他们扪心反思究竟问题出在哪,再想想分开后孩子、亲人和彼此的生活与感受……

也许是情绪一时难以抚平,也许是好不容易下定了的决心不轻言放弃,无论法庭怎么劝说,庄女士始终不同意与李某和好,但总算同意先冷静一段时间,离婚的事暂缓考虑。

法官见庄女士还有回转余地,最后提出给予双方当事人6个月冷静期的调解建议,鼓励他们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均表示同意。随后,双方按法庭的要求进行婚姻关系的修复,并同意就此以调解方式结案,6个月后视感情修复状况再决定是否另行起诉。

冷静期间,该院还引入社会服务机构,由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对庄女士与李某的家庭进行跟踪干预,运用专业的理念和方法改善他们的身心状态,钝化矛盾冲突。“生活负担比较沉重,夫妻双方缺乏信任等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紧张。通过我们的专业辅导,现在夫妻俩能够平静下来愿意交谈,有恢复的可能……”不久前,法官在回访庄女士和李某后,得知双方已逐渐恢复联系,共同照看孩子,且未打算再起诉要求离婚。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范招玉 彭阿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