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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法院推行“八个主题党日”实践活动见闻

2017-05-09 09:46: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滴水穿石 久久为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9日讯   “一条短信、一首红歌、一枚纪念奖章,让我意识到这一天是我的入党日,现在我的党龄已经23年了!”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法院河市法庭黄庭长骄傲地说。

在每位党员入党纪念日即入党日当天,党支部总会编发一条祝福短信到党员手机上,并在党员微信群里点播一首红歌、颁发一枚电子纪念奖章。这是该院推出的“八个主题党日”活动之一。

面对案件日益复杂且案件数日趋增长、法院工作人员疲劳作战的情况,如何激发全体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法院工作长足发展?这是洛江区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思考的问题。

“意识决定行动,抓好党建首要是筑牢党员的思想根基,而党员先锋作用的发挥更是要先唤醒党员的先锋意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洪志强说。为此,该院党组创新具有司法特色的党建学习教育方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出“八个主题党日”,即党员入党纪念日、入党誓词重温日、党员集中学习日、主题党课开讲日、定期组织生活日、党员交心谈心日、主动交纳党费日、党员志愿奉献日。既把“规定动作”做实,又在“+”上下工夫,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审判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除了开展党员入党纪念日活动,该院各党支部在每年“七一”前后,都会组织党员到红色教育基地、革命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在党旗下重温入党誓词。日常工作中,该院还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党员集中学习日。同时,定期组织生活日,让党员们可以根据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析工作上的得失,也可以就思想上遇到的问题谈看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学习教育不能只停留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更应贯穿到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该院党组要求全体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上岗,每个季度至少一天开展党员“普法日”“助困日”“服务日”“关爱日”等志愿活动,让每位党员法官深入挂钩联系村(社区)或养老机构、留守儿童之家,开展慰问帮扶、法律咨询、案件回访、司法救助等系列志愿服务。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举措,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在持之以恒下,该院党组通过“八个主题党日”进一步唤醒党员意识。工作中,该院广大党员干警加班加点,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任务;工作之余,定期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主动利用熟悉法律的特长和优势,为基层办好事、解难题,获得干部群众的一致点赞。

“我们就是要通过具体的党日活动将学习教育融入我们日常的工作,不搞学习教育与工作实践两张皮。这样才能滴水穿石、久久为功。”洪志强说。

(陈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