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法院出台涉农案件执行工作规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2日讯 昨日,厦门市同安区法院在全省率先出台涉农案件执行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着力破解涉农案件执行“四难”问题。 据介绍,2016年,同安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766件,其中涉农执行案件1446件,占新收案件数的52.2%;而在未执结的1021件执行案件中,涉农案件为637件,占到62.3%。涉农执行案件所占比例居高不下,同安在涉农执行案件存在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执行财产难变现、惩戒措施难奏效等“四难”困境。 根据《同安区人民法院涉农案件执行工作规范(试行)》,同安法院对涉农执行案件从立案、送达、财产查控、处置变现、联动机制、责任落实、执行保障、结案标准等各个关键流程节点规定了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涉农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多数不外出或少外出,失信惩戒措施对其作用不大,曝光手段威慑效果不明显。为此,工作规范立足同安区情实际,创新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以村(居)为单位,在宣传栏中增设“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栏目,曝光本村(居)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采用流动宣传车,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和所在村居滚动播放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给被执行人强大的精神压力,让被执行人在村居难以立足。 此外,工作规范还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和法院的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执行难,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让群众理解、支持执行工作。 (记者 王淯滢 实习生 肖赣 通讯员 程蓉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