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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首起拒执案终审宣判

2017-05-17 08:18: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近日,受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长汀县法院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自诉案件进行终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这是该县首起“老赖”拒执被判刑案件。

2011年,黄某做路桥工程,向朋友吴某借了37万元,并约定月息2%。半年后,黄某不再支付利息。经吴某催要,黄某归还了部分欠款,剩余的26万元一直拒不归还。吴某遂将黄某告上了法庭,长汀法院判令被告黄某立即返还吴某借款26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黄某未履行,吴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被执行人黄某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而且查控了黄某的银行所有的账户、车辆、房产。

因为黄某欠了不少人的钱,法院将其房子拍卖后,吴某分得6万多元,还剩下的19万多元一直没有着落。吴某了解到,黄某以各种手法隐藏、转移财产及应收账款,2014年初黄某收取工程款20万元,此后他将其工程款60万元采取付款委托的方式,委托亲友收款,分三四次把它转移到其他人的账户,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执行。

吴某认为,黄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黄某的行为让他的19万多元一直没办法得到履行,因此他以自诉人的身份,以黄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控诉。

2016年12月,长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黄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龙岩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诉讼期间,后悔不已的黄某为了弥补过错,在法官主持下,主动配合进行调解,还清了吴某的款项,并取得了吴某的谅解。二审法院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但鉴于二审期间,黄某履行了还款义务,有认罪悔罪表现,且吴某的损失已挽回,因此对黄某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