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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位亲情的回归

2017-05-17 08:32: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泉州鲤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给你们添麻烦了,添麻烦了……”5月15日下午,从泉州鲤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吴志婷手中接过一次性司法救助金的时候,年近6旬的王阿婆不停地说道。此时,门外是瓢泼大雨,而门内的王阿婆心里却阳光普照。

王阿婆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2006年,因夫妻关系不和,王阿婆与丈夫离婚,当时已近成年的儿子洪某跟随男方共同生活,王阿婆自此一个人独自生活。近年来,王阿婆身体状况日渐不佳,又没有经济来源,急需他人的照料和陪伴。无奈之下,3月10日,王阿婆到鲤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洪某履行赡养义务,并每个月向其支付2000元的赡养费。

“我只有洪某这么一个儿子,但是这些年他基本没有来看过我,也没有付赡养费。亲戚、社区、街道帮忙调解,他还是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只能请你们帮忙了……”王阿婆向案件承办法官吴法官哭诉。受理此案后,吴法官很快联系了洪某,与之进行沟通。此后,又多次到社区、街道走访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和洪某的实际经济情况。

经过多方了解,吴法官发现王阿婆没有劳动能力,因身体疾病长期需要医药费治疗,确实十分困难。近几年,洪某在外省工作无法联系上。考虑到王阿婆的实际情况,其户口所在的鲤城区和平社区帮其申请了计生困难户,给予一定的救助,并提供了两间房间供其居住,其才得以勉强为生。而另一边,洪某没有稳定工作,月收入仅2000余元,除了家里的支出,还要照顾残疾的父亲,经济也十分困难。

“毕竟是亲人,让双方对簿公堂太残忍了。”想及此,吴法官决定庭前调解。考虑到王阿婆身体不便,吴法官贴心地将调解的地点定在王阿婆居住地附近的社区警务室。

4月20日,在开庭前一周,吴法官主持双方开展庭前调解。“我自己也没有房子住,现在住的还是老丈人租的房子,根本没有条件接我妈一起生活啊。”调解过程中,洪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此时的王阿婆以为儿子不要自己了,不停地流眼泪。见状,吴法官一边安慰王阿婆,一边结合实际情况,用亲情和法理有针对性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及释明法律工作。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洪某答应每个月来看望王阿婆3次,并每月支付500元赡养费。至此,这起多方关注的赡养纠纷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洪某与王阿婆也握手言和,缺位多年的亲情得以回归。然而,吴法官的工作还在继续。

针对王阿婆的情况,吴法官又向院领导汇报,为其申请一次性司法救助金,于是有了开头这一幕。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王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