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检察院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
2017-05-19 08:40: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9日讯 日前,平潭检察院对一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陈某某实施司法救助,向他发放了30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 2013年,陈某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立案侦查,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平潭检察院对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释放后,陈某某因长期患病,花费大量医药费,且无法外出打工,没有经济来源,家庭陷入了困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平潭检察院积极与政法委协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最终为其争取到30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据悉,这是该院办理的单笔金额最高的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近年来,平潭检察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争取救助经费,采取心理辅导、经济救助、社会援助等方式,主动帮助刑事案件困难当事人,解决了他们实际生活问题,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谢艳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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