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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园现捕鸟网 森林公安将其销毁

2017-05-22 09:16: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警方: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构成非法狩猎罪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2日讯  近日,有市民在福清市龙江湿地公园内发现多张捕鸟大网,网内还有鸟儿惨死。福清森林公安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拆除并销毁了3张捕鸟网。

根据市民拍到的图片显示,福清市龙江湿地公园内有人在菜地两边用竹竿竖起多张渔网,一只已经死亡小鸟挂在捕鸟网上,因鸟儿撞网时剧烈挣扎,身上皮毛已部分脱落。

据当地村民介绍,在公园内架网捕鸟的情况已经持续一段时间,他经常看到龙江旁的各种鸟类被网住,部分鸟类在网中挣扎死亡,部分有价值的则被捕鸟者拿走。

“这里一边是树林,一边是田地,雀鸟很多,它们稍不留神就会撞上网,无法脱身。”村民说,前些天,有一只黑色的乌鸦不留神撞到了鸟网上,持续挣扎了一分钟,最后在他的帮助下,才从网中逃走。

在接到村民反映后,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立即行动,在事发地当场清除捕鸟网3张并将捕鸟网焚烧销毁。经初步调查,被清除的捕鸟网一部分系农民为保护农作物而布设,一部分为违法人员使用捕鸟工具猎捕鸟类从中牟利。

民警说法

“设网捕鸟是非法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被判刑。”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保护鸟类资源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鸟类违法活动。”

据民警介绍,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构成非法狩猎罪,这其中也包括鸟类。但是,如果在张网捕鸟的过程中,捕杀到了国家二级以上保护鸟类,将以涉嫌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查处。

(本报记者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