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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语翻译让聋哑人诉权得保障

2017-05-23 09:47: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3日讯   “对于原告吴某的诉求,被告柳某你是否听清?下面由你来答辩。”随着法官语毕,坐在翻译人席上的手语老师开始耐心细致地翻译起来。这是日前,惠安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特殊”民间借贷纠纷案。案件的“特殊”在于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

“接到该起案件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双方系聋哑人,原告有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该院用司法专递对被告柳某送达起诉状副本等相关诉讼材料无果后,承办法官便驱车前往被告柳某的住处。并从柳父那得知,柳某患有一级听力残疾,无法进行语言沟通。

“去了他家后,我们才知道原来柳某也是聋哑人。”承办法官介绍说,开庭前,因考虑到双方均为聋哑人,且标的不大,为此法官通过组织原、被告及双方家人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的协议。

无法在庭前调解,那就意味着该案件必须得按期开庭。为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公正审理,惠安法院请来了惠安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出庭,为被告翻译,这才有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庭审中,原告吴某“诉称”,2010年11月4日,被告柳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其借款55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交由原告收执,借款后经多次催讨未果。当手语老师将原告诉称的内容通过手语向被告翻译后,被告柳某情绪激动,他“告诉”手语翻译老师,其从未向原告吴某借款,2007年,双方合伙开了一家小炒店,后来因为生意不好倒闭,最后,原告逼迫其写了上述借条。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尽量放慢庭审节奏,让这起特殊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手语老师耐心细致翻译下,法庭上的有声语言通过手势和口型准确地传达到原、被告的无声世界里,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尽管存在有声世界和无声世界的差别,但是法庭依然有条不紊地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客观公正,也彰显出司法的人文关怀。

近年来,惠安法院不断将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对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2016年以来,该院为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19.5897万元,实行司法救助162.1万元,充分保护了弱势群体的权益。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石艺娜 郑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