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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令”的“新罗力度”

2017-05-26 08:50: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6日讯   最近,要是排一个龙岩热搜榜,“禁放令”排名肯定名列前茅。那么,两个多月来龙岩中心城区的“禁放令”执行情况如何?有多少我行我素的“任性”市民被开罚单?近日,记者从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获悉,两个月来当地共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6起。

“鞭炮声声响,财源滚滚来”。新店开张,本想借着红艳艳的千足炮,寄望生意能够红红火火,不想却因此受罚。5月1日,新罗区的张先生因店铺开业当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收到了当地公安部门开出的罚单:他所在的中城派出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对张先生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新店开张,朋友带了一串千足炮来祝贺,大家说要热闹热闹,我就放了。”张先生说,虽然听说过中心城区划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一事,但因心存侥幸就燃放了。

今年3月1日起,龙岩市正式施行《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4月12日10时许,林先生在西城街道多特家园小区大门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这是“禁放令”实施后作出的首起处罚。

“我们在巡逻的时候,会随身携带宣传单,让市民知晓‘禁放令’内容。同时,对‘任性’的市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做好证据保存工作。”新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表示,一旦发现市民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的,将依法依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据了解,“禁放令”的实施区域包含中心城区的绝大部分地区,这些地区也是婚丧嫁娶、乔迁开业等活动频繁的区域,因此,移风易俗任重道远。而“禁放令”并非“一棍打死”,在限制区域内,还特别规定允许燃放的时间:每年农历十二月廿三至正月十五的6时至22时,其中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不限时。同时,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拜场所可以在指定区域和时间燃放。

“我这是新建小区,随着业主陆续入住,经常突然听见噼噼啪啪的鞭炮声,有时是在下半夜等休息时间,听得让人烦躁。”家住东山板块的吴女士说,时常响起的鞭炮声有时带来的不是喜庆,而是惊吓,希望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还市民安静的生活环境。

对此,新罗公安分局在充分利用各种手段积极宣传“禁放令”的同时,还联合安监等部门做好源头管控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对新罗区莲花山附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经营门店进行清查整治,收缴烟花爆竹247件,依法处理2人。

截至目前,新罗公安分局查处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6起,收回限放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许可证16本,收回并退回厂家烟花爆竹禁放品种1100件,查获收缴烟花爆竹2247件,有力保证了“禁放令”的顺利实施。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梁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