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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园欺凌 检察官在行动

2017-06-01 08:12: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我省检察机关统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日讯   一位男同学被蒙上眼睛,其他四位同学将其团团围住,开始推搡蒙眼男同学,推搡之后,蒙眼男同学被独自留在场上……这是5月27日下午,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在福州延安中学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的一个环节,几名同学上台演示了发生在身边的校园欺凌。

当天,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介绍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所做的实践和努力。在延安中学开展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部分全国、省、市、县(区)四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人民监督员,省市县三级妇联、共青团代表参加。

“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案件1298件1824人,其中不批准逮捕465人,不捕率从2013年的15.1%上升到25.49%;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1929件2816人,其中不起诉563人,不起诉率从2013年的4.69%上升到20%。”在“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欧秀珠通报了我省未检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截至2017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成立独立未检机构59个,占检察机关总数的61.46%,其中有独立编制的37个;在公诉部门下设未检工作办公室的21个,设专业办案组15个,实现了未检工作全覆盖。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举措和新机制,逐渐形成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未检工作品牌。截至2017年4月,全省共创建观护帮教基地320个,共接纳涉罪未成年人1161名,其中783人经基地帮教考察结束已重新就业或重返校园、考上大学。

(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