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当事人就地获最高法行政再审
我省率先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实现跨域立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6月13日,家住莆田市涵江区的何某林,通过涵江区法院,将申请再审材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发送给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仅15分钟就成功立案。何某林成为全国跨域远程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的首位受益人。 据介绍,该案申请人何某林因为自己的房屋坐落在政府批准征收的征地红线范围内,没有在政府征地公告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莆田市国土局作出《决定书》责令其交出土地。因为不服政府相关行政行为,从2015年11月开始,何某林先后两次提起行政复议,在莆田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后,又提起行政诉讼,并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均被裁定驳回。 13日下午3时,何某林来到涵江区法院办理跨域立案,在涵江区法院工作人员的帮助下,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提交了行政再审请求书和相关材料。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系统收到1000多公里外的何某林提交的申诉相关材料后,经过审查符合第三巡回法庭的受案范围,且申请材料基本完备,将相关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办案平台,自动生成(2017)最高法行申4450案号,一分钟即打出“立案通知书”,再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发给了何某林,全程耗时仅15分钟。 据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为了有效保障巡回区群众诉讼权利,今年5月第三巡回法庭首次采取了远程视频接访,此次在福建省试点跨域立案,当事人可选择福建省就近的各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实现就近立案,是第三巡回法庭方便巡回区群众诉讼的又一个创新,不仅将大大减轻群众旅途劳顿之苦,还将有效提高法院工作效率。 (记者 张梅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