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显成效

2017-06-28 10:17: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主动作为

为公益诉讼铺好路

“我们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及市检察院的统一要求,依法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改革工作,主动作为,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为公益诉讼铺路。”该院分管民行的副检察长如是说。

2016年5月,城厢区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开展“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积极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收取开展监督工作。通过向区人防办了解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发现全区共有7个项目建设单位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区人防办存在漏批的现象以及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未按规定缴纳到位的情形,遂依法向区人防办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区人防办规范审批程序,严把人防审批关,督促相关企业依法补办人防审批手续,并依法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经督促,已有2个建设单位补办了审批手续,并追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4万元;对仍未补缴费用和补办手续的项目,城厢区检察院将依法进行跟踪落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目前,该院正根据上级院开展的扶贫领域行政违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的要求,行政监督工作正有序铺开进行中。对于发现有成案价值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该院将依法严格履行诉前程序,按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并做好起诉准备,为今后全面铺开公益诉讼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本报记者 陈琦 通讯员 薛小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