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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检察院启动认罪认罚程序

2017-06-30 09:30: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酌定不起诉一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30日讯   连江女子朱某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途中不慎撞上一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事故致朱某6岁女儿谢某涵经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1月20日中午,女子朱某无证驾驶无牌号二轮助力车,载着坐于前部踏板的女儿谢某涵,由连江县丹阳镇坂顶村途经东平村路段时,猛撞上停放在慢车道上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事故中,两车损坏,朱某受伤,谢某涵伤情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该县交警大队认定,事故主要责任由朱某承担。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朱某投案自首,并能如实供述罪行,且死者父亲谢某伟等亲属一致恳请司法机关不再追究朱某的法律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该县检察院决定启动认罪认罚程序,主动为其提供法援服务,同时在律师见证下,与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对朱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鉴于事故中朱某一家损失惨重,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县检察院特为死者谢某涵家属申请司法救助两万元,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夏正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