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检方推出涉案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制度
2017-07-01 08:43: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涉案未成年人隐私有了保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日讯 日前,长乐检方在全省率先推出涉案未成年人信息保护制度,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长乐市检察院与长乐市公安局充分沟通协商,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联合在全省率先会签《关于全面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强化涉案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试行)》,从多个方面细化保障措施。 对封存制度的启动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封存的具体操作统一标准;加强对全体涉案未成年人的信息保护,除办案、帮教需要,不得透露涉案未成年人相关信息;对于许可查询被封存记录的,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告知其保密义务,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江大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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