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出具首张离婚证明书
2017-07-05 08:21: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近日,按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顺应家事审判改革要求,根据当事人吴某的申请,首次出具离婚证明书。 据介绍,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只能使用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来证明离婚事实,而文中经常涉及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根据该文件规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可直接作为当事人向有关机关办理日常事务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明书不涉及案件的具体事实,隐去了大量个人隐私信息,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务提供了便利。另悉,申请时只要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离婚证明书立等可取。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陈宝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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