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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意外死亡引纠 寿宁县“三调联动”化干戈

2017-07-05 09:06: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请双方当事人认真阅读协议后签字,此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起事端……”近日,寿宁县犀溪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经过十余次的耐心协商调解,成功调处一起意外死亡纠纷,有效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今年5月20日凌晨,寿宁县际武工业园区某公司的江西籍门卫胡某明的尸体在犀溪镇武溪村河边被发现。经寿宁警方调查,初步认定为意外死亡,且双方当事人对警方的认定无异议。

犀溪司法所与综治办、 派出所召集当事双方调解现场

“胡某明生前在你们公司上班,是你们公司的雇员,现在出了意外,你们公司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死者胡某明家属一行从江西老家赶到犀溪镇,并以死者与公司存在雇佣关系为由要求该公司赔偿40万元。

而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余某则认为,胡某明的死亡属意外且在非上班时间,责任不在公司方,不应赔偿,但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

矛盾一触即发!犀溪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立即组成调解小组介入。“可是,由于当事双方提出的金额要求差距太大,且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数次调解均无果,一时陷入僵局。”犀溪司法所调解员说道。

此时,深谙调解之道的司法所调解员从侧面入手,对死者家属进行多方真诚安抚。在交谈中了解到,死者家庭经济情况较为困难,还有一位老父亲需要赡养,这次事故给他们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创伤。

调解员以此为切入点,对死者家属表示同情和理解,以缓和他们的情绪,接着就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分析,让他们了解此次事件纯属意外。通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理分析,死者家属表示愿意理性对待调解结果。

在此情况下,司法所与综治办、派出所又积极召集当事双方再次调解,并最终达成协议。公司方愿意以人道主义名义补偿胡某明家属15.8万元,并承担死者的遗体存放费及家属食宿。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并保证不以此事为由再起冲突。

调解有一套:

近年来,犀溪司法所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建档、及时化解。同时,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推行公安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能开展调处工作”,及时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洪仙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