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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新罗区检察院创设生态检察“三化一专”工作机制

2017-07-06 08:46: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为生态保护注入检察元素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6日讯   近年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不断推进“保护青山绿水”的造福子孙工程,创设生态检察“多元化法律监督、常态化办案机制、社会化防控治理、养殖业水污染专项监督”的“三化一专”工作机制,取得骄人成绩。2015年以来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3件116人,其中,办理补植复绿案件30件38人,督促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恢复补偿金463267.57元,居全市首位。

躲着当“山鼠”,多元检务筑牢“捕鼠夹”

“为了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被告人吴某某等人采用原地浸矿的方式,大肆违法无证开采稀土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5673.46万元,现依法提起公诉。”6月5日,新罗区检察院依法对龙岩市有史以来最大的矿产资源破坏案件提起公诉,新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吴某某等9名被告人二年至六年九个月刑期。

事情要从2014年10月说起,新罗区在白沙镇营斗村一小组山场打掉一个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占用林地团伙。“第一次到现场勘察倍感痛心,山体千疮百孔、植被严重破坏。”经办检察官陈颖介绍说。

“3年了,案子终于尘埃落定,而生态恢复还是一项长期工程。”陈颖告诉记者,在提起公诉前,他们还专门和相关部门重新回访了当地,杉木和竹子逐渐成片成林,但是地表下的污染却还需时日净化。

“这起案件暴露出很多问题,生态破坏已经形成,教训非常沉痛。”新罗区检察院谢龙生副检察长反思道。凡事预则立,新罗区检察院反思中奋发,不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并且对生态破坏案件刚性监督、严格审查、挖深挖透,灵活运用检察建议等柔性监督措施,筑牢“捕鼠夹”。目前已发出检察院建议40份,促进生态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

执法无“真空”,常态办案联动“一盘棋”

“生态破坏案件中,涉及多部门,毁坏林木要林业局管,盗挖稀土要国土局管,造成污染要环保局管,调查取证要公安管,不少违法分子就是钻空子。”长期办理生态检察案件的蓝明浪检察官对记者说,一起案件从立案到起诉,需要经过多道关卡,涉及多个部门。

新罗区检察院针对林业、矿管、环保等部门反应的行政案件移送难、立案难等问题,加强监督和协调,达成共识,切实履行立案监督、行政检察监督等工作,对行政执法机关不作为进行督促、开展亲历性审查,从根本上杜绝懒政怠政。

今年3月,新罗区检察院在开展“养殖业水污染专项监督”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件,多次派员走访现场,通过航拍,取样检测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找准违法点,精准监督。针对该公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场所、大量废液直排、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情形,分别督促农业局、环保局林业局依法履行职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他们还动态跟踪监督,成功督促辖区范围内其他4家无害化处理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取得监督一案,整治一片的效果。

保护要“落地”,防控治理处处“检察蓝”

“我砍几棵自己的树木会违法吗?”“我怀疑河水被养猪场污染了,要怎么办?”“村道旁堆着一堆不明垃圾,谁来管管?”6月5日世界环境日,新罗区检察院在白沙镇开展生态环保法治宣传活动,村民三五成群地围着咨询问题,这是新罗区检察院开展生态普法的缩影。

今年新罗区检察院分别在区环保局、区林业局设立生态环保检察联络室、生态资源检察联络室。同时,为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地落地生根,今年4月28日,新罗区检察院与新罗区白沙镇召开督察部门联动会,联合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白沙)联络室”。这是该区首个驻镇生态资源检察联络室,并在其他乡村设立生态检察联络点和联络员,构建“一室N点多员”的生态检察防控网,有效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双轨”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环保执法监察效能。

新罗区检察院还针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生态建设重大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开展同步预防工作。

“我们通过创设生态检察‘三化一专’工作机制,推动恢复性司法实践在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领域的常态化运用,重点对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涉林案件适用生态修复机制。同时,做好龙岩市委提出的‘十大重中之重整治任务’确定的龙津河污染综合整治任务、养殖业水污染专项监督工作,让各项生态治理工作落地落实,让新罗的青山绿水世代相传。”采访最后,新罗区检察长朱灿生坚定地表示。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郑晓娟 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