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位设私锁屡禁不止 专家:“先到先得”并不等同“抢先既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6日讯 近日,家住福州屏东红墙新村的李先生有点烦,自己每天都要苦恼于下班回家找不到车位。 “小区车位不多,不少业主用各种各样的办法占车位,根本没地方停车。”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红墙新村是一个老旧小区,4栋楼,114户住户。小区没有物业,更没有规划停车空间,现有近30个停车位是住户自己划定出来的。按李先生所说,近来车位越来越紧张,一方面是外来车辆也进入小区停车,另一方面是部分住户强势“圈地”造成的。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被以几种手段私有化:安装地锁、在地面标记车牌号、搭棚占用、堆放旧家具占位。一些“无地可圈无处停车”的住户苦不堪言。 “本来应该是先到先得的。”李先生对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几个月前城管有来整治了一番,等他们走了又死灰复燃。”抢占问题似乎难以根治。“之前小区大门有上锁,外来车辆进不来,还好停车,但是久了也没人管。”对于如何解决车位问题,李先生有自己的提议。“我们划归树兜社区管理,可以请树兜社区帮忙安装车辆识别门禁。”“之前有说要组建物业,但是迟迟没有下文。” 对于李先生所说的停车难问题,其它住户有自己的看法。“没有车位停的只是租户,这里的原住户都有位置停的。”对于设私锁的问题,部分住户并不觉得有不妥的地方。 对于红墙新村的停车位问题,记者采访了树兜社区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近期城管已经进行过一次“除锁”行动。对于小区没有物业的现状,居委会表示,2015年底树兜社区向红墙新村发放过意见征求表聘请物业,但是并未得到大部分居民的同意,最后也不了了之。对于小区居民私设地锁的行为,树兜社区没有执法权,但表示会联系城管配合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小区内的公共车位分配问题,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鄢霹顽律师这样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除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和专属于个人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在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区域,任何个人均无权随意圈占据为己有。对于发生纠纷的,有物业的可以请物业或者业委会协商解决,没有物业及业委会的,可以由所在街道居委会或城管执法局处理。 记者手记:因早期规划遗留问题,老旧社区内部公共停车位供需关系日趋紧张,“先到先得”本是约定俗成的原则,一旦有人打破,便会有他人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为由,群起效仿。执法部门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的手段解决,是对公共权利的维护,除了公权力打击违法行为外,民众也应树立起“公共资源共享”的正确认知,公共资源可以“共享”但不能“去抢”。 (见习记者 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