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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名企业员工喜领血汗钱

2017-07-07 09:39: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7日讯  “没想到从打官司到领取工资款还不到一个月,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7月4日,龙岩市永定区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22名企业员工喜领56.15万元血汗钱,其中领到1.9万元现金的沈女士更是喜上眉梢,直言感谢。

沈女士从2008年6月起即在永定某企业上班,起初企业皆能按时发放工资,但后因经济形势影响,企业从2016年起便开始陆陆续续拖欠员工工资,截至今年6月,该企业共欠沈女士工资1.9万元。而和沈女士具有相同遭遇的还有该企业的另外21名员工,他们中被拖欠工资最多的有11万余元,最少的有3000余元。

“钱虽然不多,但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们也曾向企业催讨过,但都没有结果,所以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沈女士说。

今年6月12日,包括沈女士在内的22名员工于同一天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永定法院立案庭当即开通绿色维权通道,快速受理了这22起案件。考虑到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立案庭法官并未立即将案件移送业务庭审理,而是居中反复协调,背靠背进行沟通,并积极联动企业所在乡镇党委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最终促使企业与22名员工于6月14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企业于调解生效之日2日内付清员工工资。

岂料,调解生效后,企业却仍迟迟不支付员工工资,22名员工无奈之下只得于6月2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胡初文受理了22名员工的执行申请后,立即对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了解,该企业主要是因为不良债权问题,才导致一时难以支付员工薪资。通过查询得知该企业享有对郑州某公司的100万元的货款到期债权,而该笔到期债权正处于执行阶段,也在永定法院执行。

“郑州某公司欠该企业货款,而该企业欠员工工资,这实际上如同一个三角债务关系。若能将该企业的货款到期债权执行到位,那既可以避免该企业的财产被拍卖,又能让员工拿到工资。”据胡初文介绍,为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他将执行纠纷化解聚焦于实现该企业的到期债权,于是多次联系郑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通知银行冻结了郑州某公司的银行账户。

6月30日,经过不懈的努力,郑州某公司终于同意还清该企业100万元的货款,并于当日将钱打至法院账户,这直接促使该企业与22名员工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迎刃而解。7月4日,永定法院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陈立烽 张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