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恩怨一朝了 耄耋老人释前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7日讯 6月28日,在平和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两位耄耋老人在民一庭法官的主持下握手言和,十几年恩怨就此烟消云散。 据悉,原告吴老于1993年初向相关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平和县土地管理部门向吴老核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确认该宗土地为吴老所有。然而2000年左右,周老自称该宗土地系其使用,并占用该宗土地用于种植香蕉树、堆放杂石。后吴老经多次交涉未果,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 在接到起诉材料的第一时间,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发现该案原被告方均是年逾80岁的老人,俩人还是表亲关系,只因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纠纷才导致关系恶化。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法官多次到现场对讼争土地进行勘验。其间,法官考虑到,吴老作为土地的所有权人,其土地的使用权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周老已在土地上面种植香蕉树等果树,若判决立即退换土地移栽果树,势必造成周老较大经济损失,两位老人之间的矛盾可能升级。 为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首先讲明法律法规,同时与镇村干部沟通协调,请他们协助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老自愿于6月29日前迁走讼争土地上的杂石以及所种植的全部香蕉树;吴老自愿于周老履行完义务的当日一次性给付补偿款20000元。 (黄伟兵 周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