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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中院执结一起涉军纠纷案

2017-07-11 09:22: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昨日,记者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期,该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涉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2年6月,龙岩某军分区后勤部与龙岩市某贸易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将位于新罗区某地房屋出租给该公司。但合同签订后,该公司仅缴纳第一季度租金,其余租金未交,根据合同约定,龙岩军分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

该案经省法院二审后,判决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13年6月14日解除。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龙岩军分区后勤部依法向龙岩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自立案以来,承办法官多次依法对被执行人委托代理人曾某作执行笔录,并向其发出限期腾房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均未按期腾房,甚至想方设法阻碍执行,在两栋租赁物的房间和灰坪上堆满了废旧物品。

为彻底解决腾迁问题,龙岩中院曾于2016年8月委托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堆放于租赁场所的物品进行无保留价现场拍卖,被执行人代理人曾某以20万元的价格竞得所有被拍物品,但并未向法院缴纳拍卖余款,也未按期腾空租赁物。因拒不履行腾迁义务,龙岩中院对曾某司法拘留15天,但解除拘留措施后,曾某仍未按期履行义务。

6月13日至16日,该院开展了为期4天的强制搬迁工作,累计清理现场物品700多吨。同时,协调组与被执行人亲属做被执行人的说服、教育工作,最终在法律的“刚柔”之间,被执行人写下悔过书,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依法对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最终案件达成执行和解,顺利将执行标的交还龙岩军分区后勤部。

该案历时三年圆满执结,有效维护了龙岩军分区后勤部的合法权益,也是龙岩中院推动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生动缩影。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陈立烽 张嘉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