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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交警“赶圩”忙普法

2017-07-12 08:50: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2日讯  7月5日,炽热的阳光炙烤着大地,大田县上京镇的集市上却是一片热闹的景象。当天恰逢圩日,群众互市贸易,叫卖声、喊叫声、欢笑声……织成一片欢乐的海洋。

人群中,几身淡蓝色的制服格外引人注目,原来赶圩的不仅仅是附近的乡亲们,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民警们也来凑这份“热闹”。他们带来的法律与安全防范知识“货品”,引来群众纷纷“抢购”。

“安全头盔能保命、驾乘摩托戴上它,酒后行车不安全,家庭幸福梦难圆!……”面对路过的群众,宣传民警肖祥富一点也不慌张,一张嘴就来了一段朗朗上口的平安交通宣传段子。在肖祥富身边,其他的民警早早摆起了“摊儿”,一张张展板,一叠叠资料、一份份小册,赶圩的群众见状一下涌了过来。

据了解,由于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交通安全意识匮乏法制观念淡薄,近年来交通安全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今年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及时将历年来发生在辖区境内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展板及视频片段,以通俗化、浅显化、亲情化的形式,利用乡村墟集日巡回宣传,以此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确保出行平安。

圩日上,民警向广大群众分发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同时向群众讲解相关公安业务知识。“我们在乡下,很多男人没事就爱喝点小酒,酒后还去开车,这要怎么管?”“我们来赶圩的路上有很多的石子,不太安全,你们交警管吗?”……不少群众纷纷凑到民警身边问道。“酒后开车,驾驶员的视觉、触觉能力都会变差,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容易出现事故。现行法律规定,醉酒驾车也属于危险驾驶罪。”“我们会及时去查处,并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整治的”……民警向群众一一解释。

“哇,太恐怖了,酒后驾车后果那么严重。在展板及交警宣传车旁也围观着不少赶圩的群众,直观的图片,惊人的案例,令他们观后大叹,现场甚是热闹。

据悉,5月份以来,该大队已经走遍大田辖区18个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3场次,分发宣传材料11000余份。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郑新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