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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回损失 大学生冒充警官协助同案人诈骗

2017-07-12 09:52: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他曾经是受害者,但为了挽回损失,

这名在校大学生竟知法犯法冒充警官协助同案人诈骗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2日讯  在校大学生金某轩曾被人骗走3000元钱,可没想到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竟冒充警官协助骗子诈骗他人。近日,福清市检察院经审查,鉴于其系在校生,是初犯、未遂犯等,对其作出相对不捕决定。

今年4月的一天,福清市镜洋镇村民黄先生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刑警队民警,说黄先生的身份信息在武汉某银行开了一个账户,且该账户被一名叫“张小红”的犯罪嫌疑人用于洗钱犯罪。目前,“张小红”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供称与黄先生合伙洗钱。

黄先生听后立即辩称,他根本不认识“张小红”,也没有在武汉某银行开过账户。“民警”立刻告知只要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就能免除处罚,惊慌失措的黄先生当即愿意配合调查。

当天中午,黄先生又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刑警队的吴警官,并给他传真了一张“公安部A级协查令”,上面的“被通缉人员”就是黄先生。随后,“吴警官”让黄先生将其个人的银行账户末四位数字告诉他,黄先生找出自己的3本存折,总金额近30万元,并将这3本存折的末四位数字告诉对方。“吴警官”就让黄先生于次日上午携带这3本存折联系当地的便衣警察“金警官”。

次日,黄先生与“金警官”见面后,就被其带到福清一宾馆开了间房,说是要对这3本存折进行资金审查,但资金审查后必须先将存折置换成银行卡。于是,俩人一起来到附近的银行办理,柜台工作人员告知黄先生,其存折里面的钱系存定期并关联捆绑着保险业务,不能换卡。随后,“金警官”带着黄先生又回到宾馆,并打电话给“上级领导”汇报情况。电话里,“上级领导”让黄先生先回家,次日上午再来宾馆找“金警官”。

在回家的路上,黄先生接到女婿电话并说了情况,女婿立即带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福清市公安局当天在宾馆将所谓的“金警官”抓获。

原来,所谓的“金警官”原名金某轩,系在校大学生。今年4月4日,金某轩在浙江杭州一大学就读时,被同案人冒充公检单位人员,以涉嫌“洗钱犯罪”配合调查的方式,骗走3000元。金某轩发现被骗后,在同案人的威胁、教唆下,为了挽回经济损失,便同意协助他们诈骗他人,于是便有了前述这一幕。

福清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审查该案时认为,金某轩冒充人民警察,协助他人骗取被害人钱款30多万元,情节严重,涉嫌招摇撞骗罪。但鉴于其系在校生,是初犯、未遂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犯罪后有悔罪表现,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经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金某轩作出相对不捕决定。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魏阳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