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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出台“1+5”人才新政

2017-07-15 09:57: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未来5 年每年将安排2 亿元人才专项资金,

产业人才将获首套房购房高额补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5日讯   为打造引才优势,宁德市委、市政府推出一揽子涉及未来5 年的“1+5”人才新政,向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抛出“金绣球”。昨日,该市召开人才新政新闻发布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对新政进行详细解读。

据宁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邵明松介绍,此次出台的“1+5”人才新政,即《关于实施“三都澳人才计划”的意见》和5 份配套政策文件,已于6 月30 日正式印发实施,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平台建设、服务、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与其他地区已出台的人才政策相比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据介绍,在主要目标方面,“1+5”人才新政提出到2021 年,引进培养500 名以上位处学科前沿、引领宁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端人才,6000 名以上具备专业造诣、推动宁德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人才,30000 名以上掌握一技之长、服务宁德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人才。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宁德人才新政有四个方面的亮点与特色,其一是大幅增加经费投入。相比原有的人才政策,这次出台的人才新政大幅提高了经费投入,全市每年安排2 亿元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资源开发和兑现奖补政策,其中市级人才专项经费从原来每年800 万元增加至每年5000 万元;其二是更加突出重点领域。以往人才政策主要针对企业人才、科技人才等体制外人才,以及对产业人才的支持比较零散,相互不平衡,这次出台的人才新政,兼顾面上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不仅覆盖企业、科技人才,而且针对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市政建设管理、城乡规划、环保、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制定了政策,大力引进培养紧缺急需“体制内”人才,不断提升宁德社会事业管理水平;其三是着力完善评价认定。以往的人才引进认定办法基本沿用了省一级对人才的认定分类,标准较高,实际操作性不够强。这次人才新政中的《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立足于宁德人才结构实际,对人才评价认定进行科学分类,着重引进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以满足当前宁德高层次人才需求,同时适当降低门槛,将宁德紧缺急需市级领军人才和体制内优秀人才纳入分类范畴,有助于更多优秀人才流入宁德,做大总量,改善结构;其四是重视本土人才培养。目前省内大部分设区市制定人才政策时主要考虑引进人才,此次宁德市在制定人才政策时,充分考虑了引进人才与本土人才培养的平衡关系,在引进人才的同时呼应本土人才的诉求,加强对本土人才的认定和培养,实施宁德市特支人才“百人计划”激励本土优秀人才,制定宁德民间优秀乡土人才的评价奖补办法,使人才政策更接地气,提高本土人才的保有率。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在回答记者关于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提问时,邵明松引用了唐代“诗圣”杜甫的诗句回应。他表示,重点产业人才是人才服务的主要对象。针对宁德市锂电新能源、冶金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在加快发展或转型升级过程中不断凸显的人才紧缺问题和引进人才在宁德落地过程中遇到的住房等各种困难问题,新政规定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即被认定为“天湖人才”的一至五类重点产业人才,购买本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按所购商品房总价的50%(不超过100 万元)、40%(不超过60 万元)、30%(不超过40 万元)、25%(不超过20 万元)、20%(不超过15 万元),给予购房补助。

(记者 黄锡顺)